宏观经济政策
『重磅!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
《意见》特别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李克强主持国常会:汇聚众智促进做好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要求汇聚众智促进做好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去年,面对建议提案数量增多、办理时间短等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克服疫情影响等多重困难,创新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共牵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8108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4115件,分别占建议提案总数的88.3%和84.9%。通过办理建议提案,各部门共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约3700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约1500项,有力推动了“六稳”“六保”工作,促进了脱贫攻坚、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解决民生领域难题等相关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对已采纳的意见建议要持续抓出成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定义、声誉风险管理原则,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监管。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声誉风险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职责分工,要求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三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七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四是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等七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五是明确了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责任分工、监管措施、问责处罚、行业协作等,要求监管机构将银行保险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将机构的声誉风险管理状况作为监管评级及市场准入的考虑因素,并可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强化监管,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防范声誉风险。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行业重点资讯
『2021年1月融资租赁公司部分公开市场直接融资情况』
2021年1月,共有3家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发行金额合计70亿元,去年同期和上月均未发行金融债券。从金融债平均发行利率来看,2021年1月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债平均发行利率为3.61%,较2020年11月下降34个BP。其中,2021年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金融债券(第一期)(债券通)和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票面利率最低,为3.6%,发行期限3年;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票面利率最高,为3.62%,发行期限3年。
2021年1月,融资租赁公司公开市场直接融资总额较上月略有下降。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月共有23家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公开市场直接融资,融资总额为417.49亿元,环比下降2.16%,同比增长30.21%。其中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总额最高,为140.49亿元,占比33.65%;短融和超短融次之,融资总额为139亿元,占比33.29%;公司债第三,融资总额为99亿元,占比23.71%;PPN第四,融资总额为24亿元,占比5.75%;中期票据第五,融资总额为15亿元,占比3.5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天津三部门联合清理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清退“失联”“空壳”金融机构』
从天津市金融局获悉,为推动落实中国银保监会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七类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秩序,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建立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协同开展“失联”“空壳”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的清理退出工作。自2020年下半年至今,三部门已启动两批次清理工作,其中第一批次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依法依规清退机构40余家,第二批次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市金融局等三部门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依法依规进一步净化本市地方金融行业发展环境。
来源:今晚报
『新疆公布非正常经营类88家融资租赁公司和28家商业保理公司名单』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监管部门认真核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复核,并商请各风险协同监管成员单位协助完成在违法违规、税务管理、资金监测、非法集资等方面的调查,全区有88家融资租赁公司及28家商业保理公司存在“空壳”“失联”情况,相关企业名单在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予以公告。
本次名录所列企业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发〔2020〕22号及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文件中关于 “空壳、失联企业”的认定标准,即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为“空壳、失联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监管信息;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沈阳市融资租赁行业加速“提质扩容”』
经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初审、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准,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业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行业准入审核,成为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职能转隶以来辽宁省首批仅有的两家获得融资租赁经营资格认定的企业。
沈阳市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两家融资租赁公司在全省率先获得行业准入,既优化了沈阳融资租赁市场主体结构,也为沈阳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这也意味着沈阳融资租赁业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正主动拥抱监管,抢抓新机遇、落实新定位、激发新活力,紧紧围绕沈阳“十四五”期间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目标,着力打造最优租赁产业生态,深化产融协同,助力沈阳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来源:沈阳日报
@ 2019 Juxi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easing Co.,Ltd.
沪ICP备140508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