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政策
『4月份经济运行继续保持稳定恢复 持续向好具有牢固基础』
5月17日,4月份宏观经济运行成绩单如期公布。总体来看,4月份,我国生产需求持续增长,就业和物价总体稳定,新兴动能培育壮大,国民经济延续稳定恢复发展态势。受上年同期基数逐步抬高的影响,4月份多数生产和需求指标比3月份增速有所回落。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4月份宏观数据显示经济修复动能略有减弱。不过,4月份宏观数据波动属经济修复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考虑到未来消费复苏加快是大概率事件,二季度GDP两年平均增速仍有望加快至5.8%左右。
来源:金融时报
『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金融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信贷政策精准适应市场主体需要,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实效。
会议要求,金融系统要坚持大局意识,坚持稳字当头,科学精准实施宏观调控,把握好度,不搞急转弯。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来源:金融时报
『央行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部署要求,近日,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金融系统密切协作、共同发力,推动《意见》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来源:新浪财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确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措施。
会议指出,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经济韧性、就业韧性的重要支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去年实施一系列普惠性纾困政策,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是关系每个家庭的最大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要落实“双减”措施,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要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行业重点资讯
『内蒙古40家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被清理』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融资租赁公司清理规范工作,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截至一季度末,全区已清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40家,并对存续的86家非正常经营公司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将公示第一批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据了解,为逐步实现融资租赁行业“全面纳入监管、全面排查清理、逐步完善监管措施”的工作目标,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服务实体,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开展融资租赁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截至一季度末,全区共有纳入监管的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4家,注册资本合计22.07亿元,实收资本12.82亿元,总资产19.57亿元,融资租赁资产总额13.5亿元,应收租金余额13.49亿元。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20年度天津金融服务租赁典型案例发布』
为优化租赁业发展升级版工作,打造国际一流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天津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协调小组融资租赁发展工作专班面向全市银行征集金融服务租赁案例,经充分论证,确定19个案例作为2020年度天津金融服务租赁典型案例。
该批案例具体分为租赁保理类、流动资金贷款类、飞机融资类、跨境融资服务类、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类和其他类等6类。其中租赁保理类案例5个,分别为工商银行“应收租赁款直租保理业务”和“服务C端客户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邮储银行“联合承租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浦发银行“转租赁模式下租赁保理业务”,天津银行“全市首单租赁公司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流动资金贷款类案例3个,分别为工商银行“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信银行“线上化自助融资产品‘信E融’”,金城银行“银租线上普惠融资租赁合作”。飞机融资类案例2个,分别为工商银行“飞机结构化融资产品”,浦发银行“亚洲最大境外飞机预付款银团融资”。跨境融资服务类案例3个,分别为中行和邮储银行“跨境保函项下FTN 贷款”,中信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跨境绿色贷款业务”,交行“欧元货币掉期业务”。金融市场直接融资类案例4个,分别为天津银行“租赁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和“抗疫助企中小微客户租赁资产财产权信托项目”,民生银行“中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浙商银行“供应链+ABN组合融资业务”。其他类案例2个,分别为进出口银行“总分行联动审批支持租赁企业发展”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行内首笔租赁公司电子承兑汇票业务”。
来源:互联网
『大连市公布第一批907家“失联”融资租赁公司名单』
近日,大连市公布第一批“失联”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有907家名称含“融资租赁”字样或者经营范围含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公司处于“失联”状态。鉴于该情形的融资租赁公司长期脱离监管,无法掌握其实际经营情况,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现予以向社会公告。
据介绍,为进一步做好大连市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要求,名单中的融资租赁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不再有经营意愿的企业可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自行注销,主动退出融资租赁行业。逾期未联系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来源:金融虎
『首届中国(天津)数字金融高峰论坛召开 金融创新监管试点正式启动』
在5月20日召开的首届中国(天津)数字金融高峰论坛上,东疆金融创新监管试点正式启动。金融科技企业可试点开展基于真实交易场景下,精准导流和智能风控等创新产品试验。依托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为东疆打造的“监管沙盒”系统,东疆将为入盒的试点产品个性化定制监管方案,在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切实权益的同时,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一个创新产品试验的安全空间,降低试错成本,探索行业标准。
东疆保税港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沈蕾表示:“数字金融是数字经济血脉,金融科技是数字金融践行普惠、服务实体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据了解,东疆为其主导产业和业务场景科学匹配了金融科技手段,积极推动实现贸易、仓储、物流等传统产业的业务线上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金融产业的资产数字化,努力通过有效协同验证交易的真实性,创新动产质押的信用评价方式,更好地提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细分领域的解决方案,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来源:租赁观察网
『江西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以租代售”“以租代购”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近日,江西银保监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江西工业强省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创新科技融资服务模式。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为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科技研发提供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等融资租赁服务。支持保险资金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此外第20条提到做优综合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制。全国性机构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协同等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股、债、投、代、租、顾”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地方法人机构要发挥管理半径短、经济机制灵活的优势,积极开发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合理拓展与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助力企业减负增效。企业财务公司要发挥资金管理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金融租赁公司要通过“以租代售”“以租代购”等方式支持企业融资融物、扩大销售。保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提高“江西制造”品牌信任度。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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